基本信息
- 所在地区: 福建 - 龙岩市 - 新罗区
- 机构类型:护理院
- 机构性质:公办
- 负 责 人:罗萍
- 成立时间:2010年12月10日
- 占地面积:2万平方米
- 床位数:398张
- 收住对象: 自理 半自理/介助 不能自理/介护 特护
- 收费区间:1630 - 3800
- 特色服务: 可接收异地老人 具备医保定点资格
机构介绍
龙岩市社会福利中心是福建省重点项目工程,是市委、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。该项目按国家二级福利院标准建设,计划投资2.96亿元,占地160亩,建筑占地2万平方米,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,容积率达0.9,绿化率达51%,1700个床位,中心集生活、教育、康复、医疗、休闲、娱乐等为一体,内设儿童福利院、老年社会福利院、老年公寓、社区医院、志愿者中心等。
目前一期工程已投入使用,建筑面积6.2万平方米,总投资1.5亿元,市老年公寓于2010年底试营业,老人床位398张,欢迎老人入住。
收费标准
| 房间标准 | 两人标准间 | 两人间包间 | 单人标准间 | 套房 | 备注 |
| 基本服务费(元/月/人) | 1080 | 2160 | 1480 | 2800 | |
| 伙食费(元/月/人) | 550 | 550 | 550 | 550 | |
| 合计(元/月/人) | 1630 | 2700 | 2030 | 3350 | |
| 押金 | 3000元(新罗区以外户口5000元) | ||||
服务内容
入住须知
| 1.入住老人应向院方提供县级以上医院三个月内的体检报告,有传染病、精神疾患者,本院不予接收。 |
| 2.自带生活用品、衣服、卫生纸等。 |
| 3.公寓内不能私自用电,包括电热毯、取暖器等,特殊情况经院方同意后方可使用。 |
| 4.老人要求离院,应提前三十天向院方提出,办好有关手续方可离院,若违约,押金不予退还。 | |||||
| 5.老人因某种原因出院,其托老费十五天内按半个月计算,15天以上按一个月计算。 |
